该签证类别适用于所有受德国合作学校邀请进行文化交流和共同上课的学生团体和随行教师。建议所有成员一起递交签证申请。
如果您以团体旅游为主,参观多所学校,请申请
旅游签证。如果行程是由中国或德国的中介公司组织的,请在您递交的材料中明确说明。
未成年儿童旅行,必须提供特殊文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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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旅行护照(原件 + 1 份身份信息页的复印件)
亲笔签名的旅行护照(护照有效期超过申请停留期至少 3 个月,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无破损)。
2. 申请表(原件)
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申根签证申请表
3. 2 张证件照片
两张近期(6 个月内拍摄的)白色背景生物识别证件照片。照片要求点击查看。
4. 旅行医疗保险(我单位可代为提供)
一份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并覆盖全部申请停留期的旅行医疗保险证明。该保险应涵盖门诊、住院以及因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承保金额不得低于 3万欧元,且在保单中注明。
5. 户口簿(复印件)
仅适用中国籍申请人:所有非空白户口页复印件一份。
6. 德国学校的邀请函(原件)
-使用学校正式信头纸,邀请函盖有学校公章
- 邀请函须包含邀请方负责人的姓名、职位、有效联系方式及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禁止第三方模仿或伪造签字
- 含交换生和陪同人员名单
- 受邀学生的住宿安排:若学生寄住在德国家庭,请特别注明
- 邀请函应以原件或以清晰的扫描件形式递交
(若递交扫描件则须附上发送此封邀请函的邮件打印件)
7. 中方学校开具的派遣函
使用学校正式信头纸;包含学校现址及现联系方式(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学校主页);用中文出具,附上英文或德文翻译,加盖学校公章
包含旅行目的及起止时间
8. 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旅行和逗留费用的证明 (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对账单,原件)或:德国学校或中国学校承担旅行和逗留费用的证明 (原件)或:第三方承担费用的证明 (原件)
‐ 如:奖学金证明
9. 陪同人员工作单位/自营企业开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 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注明公司的现址及现联络方式(电话号码、传真 号、电子邮箱和网站主页);用中文开具,并附上德文或英文翻译;加盖公司公章
- 由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禁止第三方模仿或伪造签字
10. 陪同人员工作单位/自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有效的工作单位/自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大学或公法机构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11. 陪同人员的银行账号对账单(原件)
- 陪同人员工资账户或其他能证明其近三个月收入情况的活期存款账户的交易对账单
- 不接受信用卡和定期存款账户证明
12. 未成年人
学生证 (复印件)
未成年申请者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原件+复印件)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父母的出行同意声明
父母其中有一方或双方都不同行,则不同行的父母须出具出行同意声明 (原件+复印件):
- 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有德文或英文译文
父母中有一方或双方同行,并已获得覆盖此行的有效签证,须出具:
- 同行父母护照的身份信息页复印件
- 同行父母有效签证的复印件
- 包含未成年申请者与陪同其出行的父母名字的机票预订单
经济来源证明*
‐父母一方的银行对账单 (原件)
- 父母一方的在职证明 (原件)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当未成年子女与至少父母一方共同递交签证申请时无需重复提供此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