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材料

德国过境签证材料明细

时间:2019/4/1 11:40:49  作者:德国签证中心  来源:德国签证中心  查看:2539  评论:0
内容摘要:1. 旅行护照(原件 + 1 份身份信息页的复印件)亲笔签名的旅行护照(护照有效期超过申请停留期至少 3 个月,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无破损)。 2. 申请表(原件)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申根签证申请表 3. 2 张证件照片两张近期(6 个月内拍摄的)白色背景生...
1. 旅行护照(原件 + 1 份身份信息页的复印件)
亲笔签名的旅行护照(护照有效期超过申请停留期至少 3 个月,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无破损)。
 
2. 申请表(原件)
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申根签证申请表
 
3. 2 张证件照片
两张近期(6 个月内拍摄的)白色背景生物识别证件照片。照片要求点击查看
 
4. 旅行医疗保险(我单位可代为提供)
一份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并覆盖全部申请停留期的旅行医疗保险证明。该保险应涵盖门诊、住院以及因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承保金额不得低于 3万欧元,且在保单中注明。
 
5. 户口簿(复印件)
仅适用中国籍申请人:所有非空白户口页复印件一份。
 
6. 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对账单(原件)
作为您在中国的生活来源以及旅行和停留费用承担能力的证明。
由银行出具并盖章的申请人工资账户和其它常用账户最近三个月的对账单(不接受信用卡账单),从中能看出:
• 您有固定收入承担您在中国的日常生活开销
• 您有足够的资金(余额)支付整个计划旅行期的旅行和停留费用
 
未成年人/大学生/非在职人员如果没有自己的经济来源,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详情请点击
 
7. 工作单位/自营企业开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工作单位/自营企业开具的在职证明(中国企业提交中文证明,附德文或英文译文;外国企业提交德文或英文证明)须满足以下要求:
• 注明公司的现址、电话、传真号、电子邮箱和联系人
• 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出具日期
• 由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注明其姓名和职务;不可由他人仿签
• 注明申请人姓名、职务、工资和在职时间
• 确认准假
• 明确计划旅行的目的和起止时间
• 证明申请人回国后将继续任职
 
未成年人/大学生/非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详情请点击
 
8. 工作单位/自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工作单位/自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未成年人/大学生/非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详情请点击
 
9. 旅行计划(我单位可代为提供)
体现详细旅行线路(旅行地点 + 交通方式)的有说服力的旅行计划;如通过旅行社预订,请提交旅行社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同行人,请提供其信息。
 
提示:如您将访问商务伙伴、参观展会或拜访朋友,须申请相应类别的签证,详情请点击
 
10. 机票预订单(我单位可代为提供)
由航空公司确认的往返机票预订。
 
11. 住宿证明(我单位可代为提供)
涵盖在所有申根国家的整个停留期(如酒店预订单、度假公寓的租赁合同);
不接受已取消的酒店预订单;如通过旅行社预订,请提交旅行社出具的相关住宿证明。
 
12. 最终目的地国的签证或有效旅行证件 (原件+复印件)
在申请过境签证之前您应已获得此行最终目的地国的签证
标签:德国签证中心 

 
收到护照之后请立即检查签证标签纸上的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姓名的拼写以及护照号码。若发现有错,应立即通知发放此签证的使馆或领馆签证处。
 
请注意,在打印签证标签纸时,照片区域可能会出现墨渍。即使签证标签纸上墨渍明显,签证依然是有效的并能证明您作为签证持有人的身份。边检部门可以在签证信息系统中查看数字化的照片。使馆在返还护照前已对签证标签纸的打印质量进行检查。因此,出现墨渍时无需与发放签证的签证处联系。
 
您的签证通常包含如下信息:驻华使馆或领馆签证处的盖章、您的完整姓名、护照号和近期照片。特别要留意您必须严格遵守的获准停留的天数。此外,签证上也标明了签证的有效期,即您可进入并在申根区停留的时间段。
 
重要提示:您不可在签证生效日之前入境或失效日之后出境,且停留不可超过获准的天数。
 
如有需要注意的特殊事项,例如就业许可,将在下面的备注区中注明。
 
签证一旦签发就不能更改。已经签发的签证,如需作任何变更都必须提交新的申请且要重新收费,签发新的签证。因此,请事先确认您在申请表中正确填写了抵离日期,并且旅行医疗保险可覆盖整段出行。
紧急联系电话:13366531276
德国签证中心德国签证代办服务中心

代办签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第一使馆区

德国签证中心咨询电话: 13366531276(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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