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成员国、欧洲经济协作区成员国或者瑞士公民的配偶,此处适用的法律依据不是《签证法典》或者德国《居留法》,而是《欧盟公民自由迁徙法》,该法对欧盟公民及其家属的入境和停留作了规定。
1.旅行护照(原件 + 1 份身份信息页的复印件)
亲笔签名的旅行护照(护照有效期超过申请停留期至少 3 个月,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无破损)。
2.申请表(原件)
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申根签证申请表
3.2 张证件照片
两张近期(6 个月内拍摄的)白色背景生物识别证件照片。照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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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旅行医疗保险(我单位可代为提供)
一份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并覆盖全部申请停留期的旅行医疗保险证明。该保险应涵盖门诊、住院以及因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承保金额不得低于 3万欧元,且在保单中注明。
5.户口簿(复印件)
仅适用中国籍申请人:所有非空白户口页复印件一份。
6.欧盟或瑞士家属的说明信(原件)
用德文或英文书写,须包含以下内容:
• 欧盟公民的现住址和完整的联系方式
• 此行的目的、起止时间以及计划停留的地点
• 欧盟公民的亲笔签名和日期以及欧盟旅行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 提交形式不限的说明信属自愿。说明信有助于加快签证申请的处理以及避免
询问。
7.结婚证
德国结婚证/出生证明(复印件)或中国结婚证/出生证明(原件+1 份复印件)经公证处公证(附德文或英文译文),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或其它国家结婚证/出生证明(原件+1 份复印件)
外国结婚证原件并附德文或英文译文;如有必要,还须经海牙认证/领事认证或者其他可证明亲属关系的婚姻状况证件
转载请注明来源:, 德国签证中心可以更好的为申请人提供签证咨询服务,包括德国旅游签证,德国商务考察签证,德国展会参观签证,德国探亲访友签证,德国医疗签证,德国短期学习签证,德国文化交流等.
签证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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