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材料完整的情况下,德国使领馆审理中国籍申请人的签证申请只需数个工作日。尽管德国驻华使领馆以材料递交48小时内完成短期申根签证申请为目标,仍然建议您提早递交您的申请材料。
您的签证申请将会在当天或者第二个工作日从签证申请中心转交至对应的使领馆。如果您是在非使领馆驻地城市的签证中心递交签证申请(长沙、济南、武汉、西安、深圳、福州、杭州、南京、重庆、昆明),则您的申请材料可能会额外增加1-3个工作日才能转交至对应的使领馆,转交至对应使领馆的时间将取决于包裹的运输时间。
签证条例规定签证申请应在15个自然日内完成审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申请需要进一步审查或需要其他成员国协助调查时,每一件申请的审理时间有可能延长至最多30个自然日。此外,针对一些需要补充额外资料的特殊申请,审理时间有可能延长至最多60个自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