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程序中必须遵循的审核步骤:
a)赴德旅行目的的可信性和合理性
b)生活和旅行费用资金证明
c)签证持有人在签证到期前离开申根区的意愿和
d)覆盖整个申根区和整个停留期的有效旅行医疗保险。
所有签证申请表和随附的材料中提供的信息都必须是真实的。入境申根区将危及欧洲安全或公共秩序的人员或不符合上述一个或多个签发条件者,不能获签。
拒签情况下,申请人会被告知拒签的主要理由。如果对使馆或领馆的拒签决定有异议,任何申请人都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
下载区域有针对不同旅行目的的申请须知,列出了您签证申请所需的申请材料。
收到护照之后请立即检查签证标签纸上的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姓名的拼写以及护照号码。若发现有错,应立即通知发放此签证的使馆或领馆签证处。
请注意,在打印签证标签纸时,照片区域可能会出现墨渍。即使签证标签纸上墨渍明显,签证依然是有效的并能证明您作为签证持有人的身份。边检部门可以在签证信息系统中查看数字化的照片。使馆在返还护照前已对签证标签纸的打印质量进行检查。因此,出现墨渍时无需与发放签证的签证处联系。
您的签证通常包含如下信息:驻华使馆或领馆签证处的盖章、您的完整姓名、护照号和近期照片。特别要留意您必须严格遵守的获准停留的天数。此外,签证上也标明了签证的有效期,即您可进入并在申根区停留的时间段。
重要提示:您不可在签证生效日之前入境或失效日之后出境,且停留不可超过获准的天数。
如有需要注意的特殊事项,例如就业许可,将在下面的备注区中注明。
签证一旦签发就不能更改。已经签发的签证,如需作任何变更都必须提交新的申请且要重新收费,签发新的签证。因此,请事先确认您在申请表中正确填写了抵离日期,并且旅行医疗保险可覆盖整段出行。
紧急联系电话:13366531276